与城镇常住户口中最低收入家庭利益密切相关的《厦门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规定》近日正式出台并颁布实施。
解决城镇常住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,市政府拨出2500万元专款,购买了182套住房用于与旧公有住房置换,把置换出的旧公有住房作为廉租住房配租给这些最低收入城镇家庭。目前厦门市人均居住面积在4.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有189户,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提供250套廉租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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